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白山市江源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1日至2005年6月2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2023年白山市江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邮箱
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上午9:00至6日下午16:30。报名电子邮箱和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2023年白山市江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并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4.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岗位序号:1号-5号)和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序号:6号-33号)两种方式,由中共白山市江源区委组织部、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通用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3.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免笔试。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40人)时,视情况增设笔试环节,笔试科目:《通用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二)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免笔试的复审合格后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条件复审期间,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本人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有笔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除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复审终止后不再递补。
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专业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将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
2.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均在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3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七、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江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3年白山市江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八、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jy.cbs.gov.cn/)。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39-3723370,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
1.2023年白山市江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3年白山市江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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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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