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三级甲等结核病专科医院。承担全省结核病预防、诊治、科研、教学、远程视频会诊、基层专业人员培训及管理任务。医院秉承“博爱、仁心、敬业、创新”的院训,全院职工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为打造服务优良技术精湛花园式的西北地区结核病防治专科龙头医院而努力奋斗。
为继续落实推进我院2023年度招聘计划,为医院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引进和储备人才,现面向社会招聘研究生,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6月6日(博士接受全年报名)。
2.报名方式
(1)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电脑端登录: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UlRaUhEdmdwbW5v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博士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重点考核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紧缺专业人才,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
2.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若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及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次序予以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
(五)公示拟聘结果。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四)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一旦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9-85899096,13619260869
附件:《2023年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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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haanxijh.com/info/1012/57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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