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25年都兰县人民医院关于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单位:都兰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5-04-02 16:41:59
摘要
公告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总体要求,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持续充实医疗和护理人才队伍,结合都兰县人民医院2025年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科室建设急需专业人才支撑,经都兰县人事局、卫生健康局同意,都兰县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1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为双组长、医院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相关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都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日常事务,院党支部全程参与及督查。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A4)及原件、简历一份。3.报名时间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均保留两位小数点。(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5年4月7日,15:30-18:00。(3)笔试时间:2025年4月8日,09:30-11:00。(1)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评、专业化面试及本专业领域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取前十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都兰县人民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试用期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试用期手续,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后无异议者,办理试用期手续。按《劳动合同法》确定试用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聘用到医院工作后,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开始前需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结束前需完成试用期考核结论。试用期考核合格,即可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以签订劳动合同。1.经考察合格择优录取,实行聘用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之后在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个人业务能力及年底考核综合情况决定考虑是否续签。工资待遇方面按我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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